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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花四年时间打姓名权官司 体坛巨星屡被侵权

时间:2015-05-04 11:40:01来源:www.qiuhuang.cc 编辑:球皇直播吧[我要评论]

“姚明-OBC”品牌未经运动员姚明授权

当你看到“易建联”这三个字的时候,第一印象是某著名篮球运动员,还是“容易建立联系”这句话?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第一个。那么后面的“容易建立联系”又是怎么回事呢?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央视12套《法律讲堂》栏目以“易建联姓名侵权案”为经典案例,回顾了易建联那场打了4年的官司。无独有偶,姚明、刘翔、乔丹等体育明星也曾经遭遇过姓名、肖像被侵权的事件,其中一些案例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易建联=容易建立联系?

2003年,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在没有经过易建联授权的情况下抢先注册了“易建联YIJIANLIAN”这一商标,随后将这一商标转让给了“易建联公司”。

2006年,经易建联发起申请,商评委对该商标进行了撤销。“易建联公司”不服,将“易建联”解释为“容易建立联系”,并依此将商评委告上法庭,还不忘“黑”一下易建联,他们表示商标是在2003年5月转让的,当时易建联并不出名。最终,法院认为将“易建联”姓名注册为商标的公司在法庭上提出的理由不具备说服力,因此依然判决球员易建联胜诉。

姚明、刘翔都曾躺枪

除了备受关注的“姚明一代”案之外(该案姚明胜诉,被告赔偿姚明100万元),在过去几年的时间内,国内市场上还曾先后出现过“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姚YAO”等文字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均未经过授权。最令人无语的是,2006年一家来自广东省紫金县的卫生巾企业也抢注了“姚明”的商标。姚明遭遇过太多名字被抢注的事情,但他的名字还是第一次与女性用品扯上关系,这让姚明既无语又气愤,幸好该注册商标最终被裁定无效。

当然,除了篮球明星外,还有不少体坛明星也曾“中招”。孙杨和叶诗文的名字都曾被成都某体育用品公司抢注,印在他们的游泳装备上;而中国羽坛一哥林丹的名字也曾在1997年被印在了猪饲料的包装袋上。2012年,刘翔在伦敦奥运赛场上倒地后,一家男科医院就将他的形象印在了广告单上,并且配上了一段话,“刚起跑就跌倒!早泄,男人难以言说的痛!”

“乔丹”不是人,是南方树木

不仅中国体育明星被侵权,国外的体育明星也没能逃过国内山寨大军之手。

2012年年初,“乔丹体育”上市前夕,却被“飞人”迈克尔·乔丹告上法庭。乔丹方面表示,被告未经允许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原告名字,侵犯原告姓名权,严重误导了中国广大消费者,要求被告停止不当行为。

“乔丹体育”的律师表示,中文“乔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姓名,只是英美普通姓氏“Jordan”的中文惯常翻译,不构成我国法律下的姓名权客体。品牌取名中文“乔丹”本意为“南方之草木”。这令网友忍俊不禁,网友调侃:“图中飞身扣篮的人体剪影实为何首乌”,以对应“南方之草木”一说。为此,迈克尔·乔丹一共打了34起官司,今年4月13日,这34起案件在北京高院合并进行二审。庭审之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日宣判。

据法律人士分析,关于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中,中国的现行法律有一条“申请在先”的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并不包括地名和一些伟人,不过体育圈的名人是否受到保护则一直存在争议。

易建联花4年打赢官司,已经算是难得。看看乔丹的例子,就会发现关于姓名、肖像权的法律完善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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