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来到休斯敦的那会儿,我才22岁,是个不太喜欢说话的人。
史蒂夫-弗朗西斯和我完全相反。
当我来到球馆的时候,史蒂夫是第一个跟我打招呼的人。他穿过更衣室,给我来了一个大大的击掌,这是我有生以来感觉最重的一次击掌,他像是把所有力气倾注在手掌上,你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肌肉。那一刻,我几乎要痛得叫出来。
距今已经过去14年了啊。我曾经的菜鸟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仍然清楚地记得最初几周发生的事——你总是能记住那些最初的印象。有一天,教练们带我去看我的衣柜,我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印有自己名字的火箭球衣。这对我来说可是件“大事”,要知道此前我还没有在一件球衣上印上自己的名字过。在刚进NBA的时候,像这样特别的“大事”对我来说有很多,但一些“小事”更让我刻骨铭心。比如说,这儿的每个人都叫我“Yao”——他们以为这是我的名字,但在中国,姓是排第一位的,名则在最后。对我的中国朋友来说,我是“明”,而现在,我成了“Yao”。虽然大家都这样开口叫我,但我也没有纠正他们。因为我实在太害羞了。
话说回来,史蒂夫是一个非常暖心和热情的人,他下定决定要把我介绍给球队里的每个人。
这是卡蒂诺(卡蒂诺-莫布里)。
这是格伦(格伦-莱斯)。
这是穆奇(穆奇-诺里斯)。
当他在介绍每个人的名字时,我同时也在脑海里拼写这些名字。这可是件烧脑的事。同样地,每个人都和我来了一次击掌,但没有一个人像史蒂夫那么使劲儿。
当时我的英语水平实在有限,但我能听懂的总比会说的多,因为和大多数中国学生一样,我从6岁起就开始学习英语了。
“抱歉,我有一点点害羞。”我对史蒂夫说。
“没事,”他说着,并给了我一个大大的友好的拥抱,“我们一直等着你,我们需要你。”
按照中国传统,第一次和某人相遇时,你会稍微退后一点,你会说“你好”,然后握手。但这些都太正式了。再过段时间,就像一壶冷水慢慢地烧成开水,你开始了解某人,并相处得愉快。但史蒂夫可不是这样。他简直立刻就要把水烧开。无论是在场上还是在场下,他总是带着200℃的热情。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
我当时并不知道,在我来到休斯顿之前,火箭队就已经雇用了当地大学的一位教授来教授球员们有关中国的传统文化。每个人都非常友善,都努力要向我“炫耀”他们所知道的那点儿中国文化,甚至连中国人在做生意的时候用双手递名片这样的小事也要拿出来秀秀。当时听到这些可把我逗得大笑。那时,我希望他们所有人能像对待其他NBA球员那样对待我。但正是这些“小事”让我感受到他们给予我的温暖。
我在休斯顿的第一周,火箭正在举办高尔夫慈善赛。史蒂夫便邀请我坐他的车去球场。可我还没有打过一场正式比赛,甚至是训练赛啊?
“走,上我的悍马。”史蒂夫说道。
“悍马?”我有点懵。
我当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哦,伙计,就是悍马,我的悍马,我们开着这玩意儿去高尔夫球场。”
我还是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的座驾。”他一边说,一边指着那辆看起来有点像军用吉普的车。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车:底盘高,车顶低,空间又小,我只能勉强塞进去。
我心里想着,“这是一款流行车吧?”
我仍然对自己的英语不太自信,但我很开心史蒂夫愿意拉我作伴。去高尔夫球场只需要20分钟的车程,我坐进了悍马,果然不太舒服,不过,好在史蒂夫是个健谈的人,我很喜欢听他说话。我们开始谈到了NBA,他告诉我一些在我菜鸟赛季会发生的事。
“你必须打得快一点儿……但最重要的是,你必须表现出侵略性。”
“侵略性。”这词我听得懂。
史蒂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词,或许重复了有12遍,侵略性,侵略性,侵略性……
我上了一堂永生难忘的课。
“另一件事,”史蒂夫继续说道,“如果你离篮筐足够近,那你最好把手里的皮球扣进去。”
他挥着右手臂,又把“侵略性”这个词重复了几遍。
他的语速太快了,以至于我不得不叫他把广播关掉,这样我好听得清他说话。他告诉了我有关他的菜鸟赛季,说到那会儿他没打几场比赛,他说他那会儿没啥自信。
“我总是带着球往The paint(油漆区)冲,也总是被撞得够呛。”他说。
“The paint(油漆区)?”
“就是The key。我们把The paint叫作The key。”
我还想问问为什么把油漆区叫作The key,但我没有,只是点点头。
“当你在the elbow(肘区,罚球线两端的位置)拿到球时,”史蒂夫继续说,“你要把头抬起来,把球举高,这样像我这样的后卫就没法断球。”
“The elbow?”
他向我解释什么是elbow——连接罚球线和禁区线的两个端点。
他回头看看我,然后大笑起来。
“抱歉,车的空间有点小。你这家伙也太大只了吧!”
我摇摇头,说没事的,我已经不在意这件事了,我很开心和你一起讨论篮球。来到休斯顿的最初几个月我充满了各种期待和憧憬。我很开心我们能通过一种通用语言来彼此交流。
后来史蒂夫问了一个问题,把我吓了一跳。
“你有女朋友吗?”他问道。我没想到他会问我这么私人的问题,我告诉他,自高中以来,我一直在与同一个女生交往。
“我的女朋友也是高中同学!”
我用我蹩脚的英语问了问他有关他女朋友的事,他全都告诉了我。
坐在史蒂夫的悍马车的这20分钟里,我知道了很多。我一直很感恩他对我感兴趣,并热情地欢迎我。当他被交易到魔术队时,我非常想他。他是一个很好的队友,也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他是我在菜鸟赛季感到休斯顿是我的家的原因之一。
鲁迪-汤姆贾诺维奇教练是另外一个原因。他让我更好地融入NBA。NBA有太多事了:我努力地理解战术回合,了解我的队友们,适应NBA的赛程——更别提语言障碍了。在休斯顿的第一年,尽管我能稍微听懂人们说的话,我还是得在身边带个翻译,以防不备。
鲁迪对我一直很耐心。这正是我需要的。他给了我足够的时间来适应新秀赛季。他总是告诉我,在油漆区时可以打慢一点,而我总是打得太莽撞。
他给了我犯错的空间。
“别太自责,每个人都会犯错的。”他告诉我。
我尝试着听进去,但是还是会因为没法及时作出调整而感到受挫。
那段时间,我学会了别太在意那些批评的声音。
鲁迪给了我一条非常重要的建议:“别把精力浪费在那些你没法控制的事情上。”
在我新秀赛季的前半段,我经历了许多起起伏伏。我没有打出我最好的表现。我认识到,不管你在球场上做什么,人们总会表扬你,也总会批评你。在这方面,鲁迪帮了我很多。
还有,关于“侵略性”,史蒂夫说的是对的。20年前,CBA和NBA的区别不仅仅表现在技术层面,还表现对篮球的理解上。这意味着我必须改变我的篮球观。在CBA,我的身高足以威慑所有人。当他们看到这样的我,总是会主动让出空间让我得分;而在NBA,每次进攻都像是在打架一样。CBA的进攻总是得配合大个子的节奏,这样便显得很慢;而在NBA,从比赛一开始就像是在进行短程竞速,大个子必须打得更快。如果你没法跑得和后卫一样快,那你就没法和他们竞争。
到了新秀赛季的二月份,我已经能很好地适应球场,对球队里的小伙伴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到了中国新年的时候,火箭队还专门为我安排了一次惊喜派对。这天也是比赛日,他们知道在中国新年的时候,大家都会放一周或两周的假期,就像圣诞节一样。事先我并不知道他们的“计划”,直到比赛快开始前,尼尔森-路易斯(当时任火箭队公关经理)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有些问题想问我(其实就是想拖住我!)。当我从办公室回来时,更衣室响起了新年乐曲,大家都唱起了新年歌曲。这可真是个大大的惊喜!
然后,鲁迪走向我,递给我一个信封。
打开信封,我发现里面藏着1美元。每个人都笑了起来。史蒂夫又给我来了一次击掌,仍旧是一次大力击掌,但我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仍然是我非常非常温暖的回忆。
姚明